一、 引言
本文將“中國夢”解讀為,號召中國的人權專家積極地與國外同行分享自身的想法、理論以及觀念。這一解釋是以中共中央總書記習近平2013年8月19日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的講話為基礎的。此次會議期間習近平明確表示,中國應該利用新的方法,讓世界了解中國的故事和中國的主張。①因此,中國人權專家不應該將自己關于人權的想法和觀念予以保留,而應該與他人進行分享,與世界進行交流。
舉辦論壇與外部世界積極進行人權對話,已經(jīng)不是中國思想第一次對世界人權做出重大貢獻了。早在18世紀,一些中國思想的翻譯文本,尤其是孔子思想的翻譯著作,激發(fā)并使得歐洲啟蒙運動的哲人們形成了自身關于人權的理念。中國思想在西方人權理論形成過程中所起的作用,并不為西方世界所熟知,對此我們將在本文第二部分進行討論。此外,中國著名的學者、劇作家及外交家張彭春(在本文中簡稱“張”)于1947-48年間,作為聯(lián)合國《世界人權宣言》的主要起草人之一,成功地將中國思想引入宣言的起草和討論過程中。張的角色和作用將在本文第三部分進行討論。在這兩部分的敘述中我們可以看出,以儒家“仁”為基礎的中國思想在世界人權的參與和辯論過程中保持了邏輯上的連續(xù)性和互聯(lián)性。本文第四部分將提出一些觀點,使人權這一概念成為中國在全球范圍內(nèi)實現(xiàn)中國夢這一實踐的一部分。
本文中提及的“儒家學說”代指中國思想;中國思想當然還包括道家思想、馬克思主義和佛教思想。本文中所指的南方國家包括亞洲、非洲及拉丁美洲的一些國家,北方國家包括歐洲、北美,澳大利亞和新西蘭。北方國家和南方國家在人權發(fā)展方面有著顯著的區(qū)別。②
二、中國思想激發(fā)了歐洲啟蒙運動的哲學家
盡管人權這一概念在人類社會已經(jīng)存在了很多年,甚至上千年,但毫無疑問這一概念是在歐洲啟蒙運動期間被引入西方的。然而,我們不能忽視歐洲的思想家們關于人權這一概念的形成,很大程度要依賴于中國思想。啟蒙運動期間,歐洲的哲學家們從中國思想中獲得了很多靈感,因為他們發(fā)現(xiàn)中國思想非常具有吸引力。③1687年歐洲出版了一本介紹孔子的書(拉丁文),這本書對歐洲產(chǎn)生了重大的影響。④這本書并沒有表示歐洲啟蒙運動期間的新思想全部源于中國,但歐洲人對中國產(chǎn)生了強烈的興趣,很多國家都開始關注中國。⑤
眾所周知,當歐洲的思想家們提出世俗主義、理性主義以及科學方法等概念時,他們從中國思想中汲取了靈感。⑥而且鮮為人知的是,當時孔子的儒家思想也被引入了討論的話題之中。這對那些習慣于通過狹隘的視角,將人權視為“用法律強制手段保障個人權利”的人來說無疑是具有震撼性的,因為孔子的《論語》里面根本就沒有這些東西。人權理論的內(nèi)涵遠遠要比法治主義和自由主義更廣泛,而這些超出的部分恰恰來源于孔子的儒家思想。
啟蒙運動的很多哲人都對基督教義中關于“人類的墮落”這一消極觀點持否定態(tài)度。⑦為防止人類偏離正確的道路,基督教教義依靠一種強調(diào)罪行和罪惡的壓制體系來確保人們的順從性。而儒家思想宣揚人性的善,強調(diào)“人之初,性本善”,這與基督教教義對人性的消極態(tài)度形成了鮮明的對比,這也是孔子的儒家思想之所以吸引啟蒙運動眾多哲人的原因。因為他們看到,人類社會不依靠宗教約束照樣也可以繁榮興旺,中國就是一個很好的例證。⑧因此,貝爾認為,中國已經(jīng)向世界表明,宗教并不是保證一個社會具有完善道德體系的先決條件。⑨沃爾夫也對中國不依靠宗教就可以建立自己道德體系和倫理制度而大為贊嘆。⑩伏爾泰也表示感慨,中國社會擁有合理的道德體系,而他們不用信奉某個神就可以實現(xiàn)這一目標。(11)
孔子的儒家思想作為人權主義的搖籃,當時被納入到了啟蒙運動哲人的爭鳴之中。人性本善和“仁”的重要性,是孔子儒家思想的兩大基石。歐洲的哲學家很可能對中國的古典典籍只有一個粗略的了解,而其中的一些哲學家策略性地選用了中國哲學中的一些論點,就聲稱自己形成了新的哲學思想。(12)但事實不可否認,孔子的儒家學說,包括“仁”的思想,對啟蒙運動中的理論,以及人權思想,產(chǎn)生了極大的影響。
哪一種哲學觀點具體來源于何種思想,現(xiàn)在已經(jīng)無法進行精確考證,因為中國思想已經(jīng)完全融入到了西方思想當中,而且已經(jīng)無法進行清晰辨識。(13)盡管這種說法的佐證只是間接的,但中國思想可能推動了“博愛”這一概念的形成,而“博愛”思想在法國大革命中發(fā)揮了重要作用。奧佐夫認為,“博愛”這一思想概念具體來源于何處,目前已經(jīng)難以進行考證。(14)它就像一顆降落在地球上的隕石,在落地前已經(jīng)將自身灼燒得面目全非。這說明,“博愛”這一思想觀點最初可能來源于歐洲之外的世界。盡管沒人可以斷定它就是來源于中國,但我們不可否認“博愛”和“仁”之間的相似性確實是非常明顯的。
因此,狄德羅的研究者龔皆認為,“博愛”與“仁愛”一詞是同義的。(15)曾有一項有趣的研究活動,目的是探討“博愛”一詞到底是如何用于法國大革命期間小說著作中的。研究人員莫雷爾認為,這一詞語是用來形容社會凝聚力的,一方面可以用來緩解同一階層間民眾的緊張關系,另一方面又可以增強同一階層間的團結性。(16)一些作者認為,“博愛”一詞是用于保持社會和諧性的道德“粘合劑”,因為社會是由追求個人利益的個體組成的。因此,這一詞語是利己主義、個人野心和聚斂財富的制動器。
三、 中國對《世界人權宣言》的制定做出了重要貢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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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著名的學者、教育家、劇作家和外交家張彭春先生,在《世界人權宣言》的起草過程中,曾擔任聯(lián)合國人權委員會的成員和副主席。作為宣言起草委員會的編委成員,張先生對文件的起草做出了重大貢獻。(17)張先生是委員會成員中精力最為旺盛的人之一,而且他的觀點和主張具有舉足輕重的作用。(18)張先生是《世界人權宣言》的主要起草人之一,理應受到后人的尊重。
張彭春在宣言起草過程中引入了大量的儒家思想和概念。因此,他并不是一個機械執(zhí)行國家指令的政府代表人員,而是一個中國思想和中國文化的代言大使。他指出,《世界人權宣言》的制定和討論應該建立在哲學和道德考慮因素的基礎上,而不應該單純建立在政治因素的基礎上。(19)張彭春在聯(lián)合國所擔當?shù)恼軐W家的角色后來得到了進一步印證,我們有充分的理由來尊重張所做出的貢獻,他代表的是整個中華文明,而不僅僅是他個人。為此,相應的內(nèi)容將于該部分做重點介紹。(20)
特維斯認為,張在宣言起草過程中所發(fā)揮的重要作用,駁斥了《世界人權宣言》是西方人的人權宣言這一荒謬觀點。(21)這也給西方的一些評論人士上了一課。他們認為一位中國代表參與了宣言的起草,就意味著中國在《世界人權宣言》中做出了承諾,就應該踐行自己的諾言。當然這種看法本身并沒有錯,但我們同樣應該承認,張確實提升了《世界人權宣言》的廣泛度和深度。
?。ǘ?ldquo;仁”的思想是《世界人權宣言》的重要組成部分
繼18世紀中國思想對歐洲啟蒙運動產(chǎn)生重要影響后,張彭春又一次展現(xiàn)了中國思想的魅力。在張的學術著作和他在參與起草《世界人權宣言》的過程中,他一直強調(diào)中國先哲思想的重要性;他表示自己是站在中國先哲巨人的肩膀上才取得了自己的成就,因為中國古代的先哲早就對人權形成了最早的思想。(22)張在參與起草《世界人權宣言》的過程中提出了三個主要觀點。
首先,他清楚地表明,《世界人權宣言》只有融入各國的文化,才能真正實現(xiàn)人權的普遍性。(23)張極力想把《世界人權宣言》變?yōu)檎嬲饬x上的普遍性文件,他認為宣言必須容納各國的傳統(tǒng),而不能只注重某一個國家的文化傳統(tǒng)。這意味著西方思想和東方思想必須交匯并融為一體,《世界人權宣言》應該將西方思想和儒家哲學的精華進行綜合。劉禾認為,相關事實證明,張彭春一直在不斷努力連接各國的文化傳統(tǒng)。(24)
張彭春并沒有運用這些精確的詞匯,但“極力追求陰陽平衡”也許最能描繪他的初衷。從張的論文導師杜威(25)的著作中我們可以得知,張曾試圖將中國和西方文化中的精華融合在一起。(26)他樂于接受西方的人權思想,而不是試圖用中國儒家思想中的“禮”來取代前者。(27)這些權利應該以“大同”職責來作為補充,而且最終的目標是實現(xiàn)“教化”和“仁道”。(28)張將“人性本善”的觀點(這一觀點曾于18世紀被歐洲的啟蒙運動采納)與儒家思想進行了結合,后者認為人與動物的根本區(qū)別在于孝義道德。(29)
第二,正如特維斯所指出的,張彭春認為歐洲啟蒙運動受到了中西方思想的雙重推動。(30)人權觀點是18世紀在西方世界產(chǎn)生的,但其同時也受到了中國先哲的影響,尤其是孔子。當時孔子的著作已經(jīng)被翻譯成多種版本并在歐洲廣為流傳。因此,人權有兩個“母親”,一個是歐洲思想,一個是中國哲學。(31)張先生認為,這一觀點應在《世界人權宣言》的起草過程中得以繼續(xù)。
第三,為確保東方哲學在宣言起草的磋商過程中作為考慮因素,張非常雄辯地將磋商的注意力引到中國思想上來,尤其是強調(diào)“仁”的重要性。(32)張表示,《世界人權宣言》應該以實現(xiàn)人類的人性教化為目標,(33)所以工作的重點應該放在人權中的“人”的方面。個人在所處的社會中,應始終關注他人的存在。(34)在張的堅持下,“仁”的思想被納入到《世界人權宣言》中,并體現(xiàn)為宣言第一款的“良心”和“兄弟精神”。(35)張認為,“兄弟精神”與中國思想中的“禮”是相對應的,或者更恰當?shù)卣f,是與“仁”的思想相對應的,“仁”及善待他人。(36)
張認為,儒家思想中的“仁”應該是《世界人權宣言》中的個人權利的補充。在他看來,“兄弟精神”意味著對他人的一種職責。這些權利和職責是相互依賴的?!妒澜缛藱嘈浴返谝豢钪屑{入“兄弟精神”,目的是防止個人權利發(fā)展成為利己主義和狹隘個人主義滋生的源泉。(37)張認為《世界人權宣言》的目的并不是確保個人獲取私利,而是提升全人類的道德水平。(38)對張來說,人性遠遠要比權利重要,因為人首先要通過“仁”和“禮”來獲取人性,接下來才能要求自身的權利。(39)
正如劉禾所指出的,要想成功做到這一點,張彭春就必須將中國哲學通過合理的方式解釋給西方的伙伴。張成功做到了,因為他學貫中西,對中國文化和西方文化的造詣都非常深厚。劉禾認為張彭春在這一領域?qū)崿F(xiàn)了歷史性的突破,(40)但有時候張彭春的努力并沒有得到相應的回報。因此,張只得接受《世界人權宣言》中第一款將“仁”解釋為“良心”,而這一詞語并不能完全表達“仁”的內(nèi)涵。(41)
四、實現(xiàn)中國夢:中國對人權理論的第三次貢獻
?。ㄒ唬┰谑澜绶秶鷥?nèi)分享中國人權概念的重要性
與其他國家一樣,作為自身多邊責任的一部分,中國也需要審問自己,當前中國的法律和慣例是否可以滿足國際人權的相關要求。中國夢對中國自身提出了一個更高的要求:中國如何才能促進全球人權的發(fā)展?這一問題并不是中國應該向人權專家進行學習的,而是人權專家應該向中國學習的東西。歷史上的兩次重要時刻,即歐洲的啟蒙運動和《世界人權宣言》的起草,中國已對世界人權理論的發(fā)展做出了重要貢獻。通過實現(xiàn)中國夢,中國應該能夠做出自己的第三次重要貢獻。眾所周知,在西方文化中,“三”這個數(shù)字通常是與好運和完美聯(lián)系在一起的。
中國在積極與世界分享自身人權理念和觀念的基礎上,做出了更為自信的決策,這是符合中國自身利益的,同時也是符合全球利益的。一直以來,中國都在承受北方國家政府組織和非政府組織批評的聲音。很多情況下這種批評都是因為北方國家對中國所出現(xiàn)的人權思想爭鳴產(chǎn)生誤會和不甚了解造成的。直到今天,中國依然主要依靠主權自治和互不干涉內(nèi)政這兩項政策來保護自己免受北方國家的批評。盡管中國所采取的立場是可理解的也是正當?shù)?,但是這并不能消除北方國家的誤解和不了解。通過積極主動參與國際人權討論,中國正在從根本上消除這些偏見產(chǎn)生的根源,中國的國際地位也會隨之上升,同時外部的質(zhì)疑也會隨之消除。
正如啟蒙運動人權討論和《世界人權宣言》起草過程中張彭春對中國思想的運用一樣,中國此次舉措的目的意在融合東方和西方的傳統(tǒng)智慧精髓,并使之相互促進,共同提升和加強。這是對《世界人權宣言》和其他主要人權條約的又一次解讀,是對中西文化的又一次融合。此舉會進一步增強人權體系的合理性,對人權討論帶來益處。
?。ǘ┲袊鴮H人權事業(yè)可能作出的重大貢獻
1、人權促進社會人性的提升
18世紀歐洲啟蒙運動期間以及《世界人權宣言》起草期間,通過將中國的人道思想注入到世界人權討論當中,中國成功地將“仁”的思想或互相關愛精神,以及悲憫精神和兄弟精神等思想融入到了人權的概念當中。由于中國的參與,《世界人權宣言》的第一款條文中,通過“良心”和“兄弟關系精神”表明,人權應該服務于社會的“人性”。
“仁”的原則是社會道德粘合劑,它可以保持社會的和諧性,因為社會是由追求個人自身利益的個體所組成的。(42)它可以防止個人權利演變?yōu)樽晕抑髁x、索要主義、文牘主義、好訟主義及狹隘個人主義滋生的源頭。作為實現(xiàn)中國夢的一部分,中國的專家正好可以通過此舉來吸引社會對這一人權保護基石性原則的注意力。
2、因為人權涉及他人和社會,所以人權也關乎義務與責任
人不但享有人權,而且周圍的人及社會也應該從個人的人權中受益。這意味著,人權的行使應該考慮到他人和社會的權利和利益。正如《世界人權宣言》第29款所指出的一樣,人權與個人在所處社會所擔負的義務是互為補充的。義務是權利的來源:家庭成員有義務照顧老年人,這與老年人有權利得到家庭成員的照顧是相呼應的。
3、為實現(xiàn)真正的普遍性,人權應該與當?shù)氐膶嶋H情況相結合。
各個國家在認可各類人權條約的同時,也就等于接受了這些條約本身所包含的普遍性。此外,為實現(xiàn)真正的普遍性并確保所有人都可以受益,人權應該在國家和地區(qū)層面上給出定義,確保其與人們的價值和需求相匹配。人權需要得到人們的支持才有意義,不應該由遍布各處的警察靠強制手段來實施。在儒家學說看來,人權規(guī)范更應該是主觀的,而不應該依靠懲罰以及其他形式的強制手段來實施。
人類學家莎利·福爾克·穆爾已經(jīng)證明,那些希望借助正式規(guī)則來改變社會行為的人,應該盡可能地依靠自己所處社會業(yè)已存在的非正式規(guī)則。(43)正式規(guī)則通常伴有借助特定方式來更改社會安排的意圖,但現(xiàn)有的社會安排通常要比新制定的法律更為強大,而且它們通常難以被改變。因此,為進行社會變革,正式的規(guī)則應該與非正式的規(guī)則相聯(lián)合,而不應該將后者予以取締。所以,確保成功實現(xiàn)國際人權的最佳途徑就是,將人權與當?shù)噩F(xiàn)有的社會制度和文化價值進行融合。
國際公法也通過區(qū)分特定標準與具體實施環(huán)境,來符合全球各地實際情況的要求。當各國政府被要求毫無保留地履行國際義務時,這些國家只能簽署協(xié)議成為締約國,他們也只能根據(jù)自身的裁量權,根據(jù)本國的實際情況對國際法進行解讀。因此,締約國不得將文化原因作為無法履行國際人權義務的借口,但他們有權在實施國際人權義務時,考慮文化、社會及政治環(huán)境等因素。
《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第5段內(nèi)容已經(jīng)指明,普遍性并非意指均一性;人權條約締約國完全有權通過符合本國國家性或地區(qū)性文化、社會及政治環(huán)境的特定方式,來實施人權。就中國來說,共同的文化和社會穩(wěn)定的重要性應該成為重要的考慮因素,一些政治哲學比如馬克思主義和儒家思想同樣也應該成為重要的考慮因素。
4、人權的實施應該依靠“禮”和“法”,二者同等重要
在國際公法條件下,各國可以依靠法律來履行各自的人權義務。長期以來法治在中國社會中一直扮演著重要角色,過去的40年中,中國在法治領域已經(jīng)取得了巨大成就。中國在人權治理方面有著強大的法律后盾。
然而,法律并不是履行國際人權義務的唯一途徑。在中國等國家,人權并非是完全依靠法律來保障的;一些價值觀和社會體系,比如家庭關系、孝道、社會網(wǎng)絡以及良好的鄰里關系等,也可以成為人權實施的保障。中國的《國家人權行動計劃》指出,法律并非是保護人權的唯一途徑。因為國際公法允許各國依靠本國的社會制度和文化價值觀(來履行人權義務),所以中國可以成為引領這種履行方式的榜樣。
5、人權條約允許各國的政府人權職能以及國家和非政府組織間的關系依據(jù)國情而有所不同
重大的國際條約都要求締約國確保條約中所規(guī)定權利得到實施。一些國家,比如中國等,仁政是政府的施政目標,也是民心所向,所以中國政府非常審慎地履行自己的職責。中國政府積極提高和保護人權——不但是經(jīng)濟社會權利,也包括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由此,中國政府與非政府組織人權機構開展積極合作,因為后者也持有相同的目標和追求。
相比之下,“自由民主”國家通常將人權視為一種負擔,這些國家是否可以充分促進和保障人權很是值得懷疑。捍衛(wèi)人權的國家所負有的條約義務與這些國家政府明顯無法履行這些義務之間的缺口,由非政府組織及民間團體來彌補。(44)通過充分重視這些因素,并公開與他人分享,政府就會被認為是尊重人權的。
盡管很難將自由主義與條約義務進行匹配,但有些事物可以作為這兩者共有的模型。因此,具體選擇前者還是后者,是由政府及國民決定的。這意味著國際人權社會不允許在人權條約下,將自由民主主義與需要政府全面干預以及同非政府組織合作的社會體系強行掛鉤。另一方面來講,這也不需要干預職能較強的政府實施不太負責任的政府職能進行干預,而讓非政府組織充當彌補政府職能缺陷的角色。一個真正獨立的非政府組織應該能夠自主決定是否就人權事宜與政府進行合作,自主決定何時應該與政府保持一定的距離。
6、人權理論允許某些權利獲取優(yōu)先地位
人權理論的一個重要方面是,人權是相互聯(lián)系的有機體而且是不可分割的。這意味著一種人權不能用來評判或凌駕于另一種人權之上。然而,這并不排除在特定的社會環(huán)境下,一些權利應該比其他權利更為重要。
因此,在美國,言論自由被視為擁有“優(yōu)先的地位”。(45)而在德國,一般人格權被視為最重要的權利。(46)中國將生存權和發(fā)展權視為最重要和最根本的權利。在北方國家,公民權利和政治權利通常會高于其他權利,而南方國家比較看重社會經(jīng)濟權利。國情不同,看重的權利種類也不同,但這并不意味著看重一種權利會忽視另一種權利,這在人權理論中是完全合理的。對于這種權利關系,中國的人權專家會解釋得更到位。
7、為取得富有成效的人權討論,各方首先應該建立信任關系
國際人權討論只有植根于信任的沃土之中才會開花結果。只有各國互相尊重并接受互相平等的原則,才可能形成有意義的對話、進步和公開。國際人權對話的參與各方越是互相信任,各方才越能減少彼此之間的戒備之心,才越能聽取對方的意見。如果一方不太了解另一方國情卻公開地橫加指責,富有成效的對話恐怕只能成為空談。
為避開來自外界的人權批評,南方國家通常啟用國家主權的概念以及互不干涉內(nèi)政的原則。(47)同時這種防御姿態(tài)也是由于他們曾經(jīng)遭受北方國家的殖民主義和帝國主義侵害所導致的。(48)通過真誠地與這些南方國家建立信任關系,北方國家才能真正實現(xiàn)與南方國家更有活力、更為公開的人權合作。
為增強國際互信,中國政府提出了一系列沖突解決方案,這些解決方案曾經(jīng)在長時間內(nèi)發(fā)揮了一定的作用,比如通過調(diào)解與追求和諧消除分歧和達成共識等。這些概念和措施可以被其他南方國家所借鑒和利用。通過富有建設性的對話體制,而不是對抗與抵制,南方國家可以結束長久以來人權狀況和人權合作事宜方面的敏感態(tài)度,同時這是他們政策開始轉(zhuǎn)變的一個明顯信號。
五、結論
實現(xiàn)人權領域的中國夢,可以被視為敦促和邀請中國專家在人權領域改變保守狀態(tài)的一個信號。2018年是《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發(fā)布25周年,該條約文件明確指出,實現(xiàn)普遍人權的道路是多種多樣的。如果中國屆時可以舉辦一次國際會議來慶?!毒S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起草25周年,并分享中國在踐行維也納宣言方面取得的成效,這將是一個不錯的主意。屆時大會將成為中國向世界分享中國夢的一個平臺。
通過與中國和非洲國家伙伴的合作,目前我們正在建設一個跨文化的人權中心。該中心的職責是反映南方國家的人權觀點,并引起北方國家的關注。這意味著,通過相同的策略和戰(zhàn)略南方國家可以在人權對話中提高自身人權概念和成就的影響度,也意味著北方國家也可以通過該中心取得類似的成果。該中心的目的是展示南方國家在人權領域的智慧,而這些智慧是主流人權國家所不能忽視的。該中心將在人權對話中開展積極自信的合作,并阻止北方國家將自身人權思想和觀點視為唯一真理的企圖。
該中心將以“思想庫”的形式展現(xiàn)在全球人權舞臺上,并從南方國家的角度出發(fā)來刊發(fā)政策文件、學術報告、博客以及人權評論文章。該中心不但會自行刊發(fā)這些文件,而且也會應第三方要求刊發(fā)此類文件,比如區(qū)域性國際機構及政府等。此外,該中心還會組織會議和專家研討會,邀請學者和政府決策人員參與。該中心的資金主要由認同本機構使命的贊助方提供。該中心非常樂于同中國專家一起合作,讓世界更好地了解中國的歷史和現(xiàn)狀,了解中國在人權領域的主張和看法。該中心還將協(xié)助中國承辦2018年人權會議,如果中國決定承辦的話。
在2013年的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習近平總書記呼吁要著力打造新概念新范疇新表述,講好中國故事,傳播好中國聲音,并指出新概念“融通中外”,得到國內(nèi)和國際社會的歡迎。就人權而言,也許人權“受體性途徑”(receptor approach)就是習近平總書記所說的一種新方法。(49)這種新的人權實現(xiàn)途徑是由一個國際學術聯(lián)盟提出的,該聯(lián)盟中發(fā)揮主要作用的是中國和非洲國家的學者。受體性途徑的理念是,有許多人權長期以來就是所有人類社會(包括南方國家)體系中的一部分,這些人權是以價值觀和社會體系的形式出現(xiàn)的。通過人種學研究,我們可以確定此類社會體系和文化價值觀,而且它們是與國家人權義務相匹配的。當這些體系和價值觀缺乏相應的義務時,它們可以通過符合國情的補救方法來進行擴充。如果可能,“受體性途徑”會依靠當?shù)匚幕拖鄳臋C構來進行完善。
?。ㄗ髡呦岛商m烏特勒支大學法學院教授、荷蘭人權研究所所長)
注釋:
?、?ldquo;南方”國家成員的人權發(fā)展系數(shù)得分低于5.0,或者介于5-8之間;而“北方”國家成員得分一般高于8分。
?、跩ohn M. Hobson,《西方文明的東方起源》,劍橋,194頁及195頁;于建福《儒家文化教育對近代歐洲文明的影響與啟示》,4 (2009)《中國教育前沿》10-16頁。
?、蹾obson supra note 3 at 194
⑤Walter W. Davis,《中國、儒家思想及歐洲啟蒙時代》44 頁(1983),《思想史雜志》523-548頁 ,545頁。
?、轍obson,見注解三,194-196頁。張彭春經(jīng)常指出這一觀點,不管是在其學術著作中還是在《世界人權宣言》的起草中。見Sumner B. Twiss,《孔子對世界人權宣言的貢獻、歷史及哲學視角》Arvind Sharma(編輯),《世界宗教》《當代讀者》,明尼阿波利斯,2011,102-114頁 ,106、108及110頁,以及本文第三(二)部分內(nèi)容。
?、逥avis 注解5,523頁、547頁
⑧出處同上,534頁
⑨出處同上,534頁
⑩出處同上,536頁
(11)出處同上,541頁
?。?2)出處同上,547頁
(13)出處同上,545頁
(14)Mona Ozouf,博愛,弗朗索瓦·福雷及奧佐夫(編輯),Dictionnaire Critique de la Révolution Fran?aise,巴黎,1992, 731-740頁,731頁。
?。?5)Charles Gonthier,自由、平等、博愛The Forgotten Leg of the Triology,F(xiàn)raternity,《民主的三大支柱》,45 (2000),《麥吉爾法律期刊》,567-589頁, 571頁。
?。?6)Anne-Rozenn Morel, Le Principe de Fraternité dans les Fictions Utopiques de la Révolution Fran?aise, 41 (2009) Dix-Huitième Siècle, 120-136.
?。?7)Twiss,見注解6,103-104頁
?。?8)出處同上,102頁
?。?9)出處同上,110頁
?。?0)比較Twiss,見注解6,其在《世界人權宣言》負責的部分為《孔子對世界人權宣言的貢獻》。
?。?1)Twiss supra note 6 at 102
(22)出處同上,106、108、110頁
?。?3)劉禾,《普遍主義下 的陰影:1948年人權故事》40 (2014),《批評探索》,385 – 417頁,409頁
?。?4)出處同上,408頁
?。?5)Jessica Ching - Sze Wang,《杜威在中國》《教與學》,奧爾巴尼,2007
?。?6)Twiss, supra note 6 at 104, 105.
?。?7)出處同上114頁
?。?8)出處同上113頁
(29)出處同上
?。?0)出處同上110頁
?。?1)出處同上
(32)出處同上,106頁,這是中國漢字的直譯,見劉禾注解23。
?。?3)Twiss supra note 6 at 110
?。?4)出處同上
?。?5)出處同上,111,Johannes Morsink《世界人權宣言》《起草和意圖》,費城,1999,96-302。
(36)Twiss supra note 6 at 111
?。?7)出處同上 111-112頁
(38)出處同上113頁
?。?9)Liu supra note 23 at 411;wiss supra note 6 at 111
(40)Liu supra note 23 at 406
?。?1)出處同上,412-413頁
(42)該句話摘自Morel注解16。
(43)莎利·福爾克·穆爾,《法律過程》《人類學探討方法》,英國,1978年,54-81頁。
?。?4)事實上,自由民主國家的非政府組織通常與政府進行合作:他們從政府的緊貼和項目中受益,他們享受財政特權,比如免稅捐款等,而且他們還參與政策制定。
?。?5)Elizabeth Wallmeyer, Filled Milk,注解四及第一次修訂:《卡羅林產(chǎn)品決議后的言論優(yōu)先地位》,13 (2003),《福特漢姆知識產(chǎn)權》,《媒體和娛樂雜志》1019-1052頁。
(46)Edward J. Eberle,《德國及美國憲法中的人格尊嚴、隱私及人格》4 (1997) 《猶他州法律總覽》963-1056頁。
(47)中國及國際人權外交9 (2011),《中國》:國際雜志,217-245頁,221頁。
?。?8)出處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