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中宣部、教育部聯(lián)合下發(fā)通知,批準華中科技大學人權法律研究院、吉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西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中心、中南大學人權研究中心、東南大學人權研究院、北京理工大學科技與人權研究中心成為第三批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這是落實《國家人權行動計劃(2016-2020年)》相關內(nèi)容的重要舉措。
據(jù)了解,自2011年以來,我國已分三批在有關高校累計設立14家國家人權教育與培訓基地。這些基地的設立旨在推進并加強人權理論研究、教育培訓、資政建言、交流合作、人才培養(yǎng)等工作,更好服務于中國人權事業(yè)和國際人權事業(yè)的發(fā)展進步。
東南大學人權研究院的前身是2007年成立的東南大學人權法研究所。2006年東南大學法學院恢復建立后不久即建立東南大學人權法研究所,龔向和教授擔任研究所所長,中國人權法學泰斗和人權教育家李步云先生為全職教授并擔任名譽所長。2020年3月,人權法研究所經(jīng)東南大學批準升級為校級獨立實體研究機構,成為東南大學積極探索多學科交叉協(xié)同、跨學科跨領域共建共研的新型科研機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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