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若干年前北京召開的一次中美人權研討會上,當中國專家請教一位美方代表美國出于什么原因不批準聯(lián)合國《兒童權利公約》時,美方專家有些激動地回應道:“我們美國人不需要其他人告訴我們怎么管教我們的子孫。”
事實果真如此嗎?
兒童的健康成長對于任何社會的未來都是至關重要的。兒童早期成長的經歷顯著地影響其未來的發(fā)展。研究表明,兒童時期的成長狀況決定了他們這一生對社會的貢獻或造成損失的多少與大小。兒童是活生生的人,是家庭和社會的一分子,需要擁有符合其年齡及發(fā)展階段的權利和義務。為此,全世界各國政府、非政府組織、教育家、兒童發(fā)展專家等歷經十年磋商,擬了一部凝聚各界共識的《兒童權利公約》,承諾并全面設立了保護兒童權利的最低標準。1989年,聯(lián)合國大會通過了該公約。其中明確規(guī)定,18歲以前均屬于童年,這是與成人期相分離的階段。在這一特殊且受保護的階段,必須讓兒童有尊嚴地成長、學習、玩耍、發(fā)展并成就自我。此外,該公約還揭示了一個重要的理念:兒童是擁有完整自身權利的人,他們并非其父母的附屬品,也不是任何決定的被動接受者。在追求一個公正、彼此尊重以及和平的社會過程中,需要將兒童的利益置于中心位置,兒童的最大利益才是首要的考慮。
《兒童權利公約》是迄今獲得最廣泛批準的人權條約,而美國是世界上唯一沒有批準該公約的國家。不僅如此,自詡“人權冠軍”的美國在批準和加入聯(lián)合國人權條約方面的表現(xiàn)與其“冠軍”身份極不相符。在聯(lián)合國9項核心人權公約中,美國只批準或加入了3項,這使得美國成為全世界批準或加入聯(lián)合國核心人權公約最少的國家之一。有關兒童、婦女、殘疾人等特定人群保護方面的聯(lián)合國人權公約,美國一個都沒有接受,更不用說要求國家提供很多經濟投入的《經濟、社會和文化權利國際公約》了。選擇性批準或加入人權公約的做法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美國的畸形人權價值觀,美國的做法與1993年維也納世界人權大會所倡導的人權普遍性原則背道而馳。因此,人們也就不難理解美國為什么會深陷兒童權利、婦女權利、殘疾人權利、難民權利、貧困者權利以及土著人權利保護的赤字深淵之中。
美國在兒童權利保護方面存在很多問題,它們駭人聽聞、觸目驚心,甚至令人發(fā)指。
在美國的許多州,兒童會被判處不得假釋的終身監(jiān)禁。目前,大約有三千名未滿18歲的終身監(jiān)禁服刑人員是由于在18歲之前的犯罪行為被判入獄的。2012年,美國最高法院判決指出,判處兒童終身不得被假釋的刑罰違反了美國憲法,這使得15個州需要修改其法律。此外,在美國的28個州,兒童仍舊有可能遭受終身不得被假釋的刑罰。還有些州則允許對兒童做出高達90年監(jiān)禁的判決,這樣的判決實際上與對兒童的終身監(jiān)禁并無不同。此類做法顯然違反了《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的規(guī)定,即對未滿18歲的人所犯罪行不得判以死刑或無釋放可能的無期徒刑。
美國約有上萬名兒童被羈押在成人監(jiān)獄里,這種情況違反了《兒童權利公約》第37條的規(guī)定,即兒童不應與成年人羈押在一起。此種做法也與公約第34條的規(guī)定不符,即締約國承擔保護兒童免遭一切形式的色情剝削和性侵犯之害,因為兒童在成人監(jiān)獄遭受性侵的概率要比在青少年羈押場所高出5倍以上。而且,這種情形顯然也違反了公約第27條的規(guī)定,即締約國確認每個兒童均有權享有足以促進其生理、心理、精神、道德和社會發(fā)展的生活水平。在成人羈押場所中,兒童實施自殺的可能性比在青少年場所高出36倍。
在美國,大量兒童農工正在遭受令人發(fā)指的剝削。根據(jù)美國勞動部的統(tǒng)計數(shù)據(jù),美國境內大約有五十萬兒童農工。他們中的許多人從八歲開始工作,一周工作72個小時(一天超過十個小時)。農場工作既辛苦又危險,他們常常接觸農藥,因而罹患癌癥的風險極高。美國環(huán)保部門調查發(fā)現(xiàn),兒童遭受農藥的影響是成年人的三倍。農場工作的高溫環(huán)境和危險的農業(yè)器具更是對兒童的健康造成直接的威脅。美國審計總署的一份報告顯示,每年大約有十萬兒童農工在工作時受傷,兒童占到農場意外死亡的20%。盡管美國的《公平勞動標準法案》(1938年)明文禁止14歲以下的兒童從事生產工作,但是,這些相關的禁止性規(guī)定不適用于農業(yè)領域。如今在農場工作的兒童大多數(shù)是移徙工人。在美國政府接受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第二次普遍定期審議過程中,兒童權利委員會發(fā)現(xiàn)美國很少有關于農業(yè)部門的童工和兒童受經濟剝削方面的數(shù)據(jù)。此外,該委員會還促請美國通過打擊最惡劣形式的童工,特別是在農業(yè)部門,防止以童工為目的買賣兒童。
美國槍支泛濫、校園槍擊案件頻發(fā),大量兒童成為受害者。有關研究表明,新冠大流行期間,美國槍支暴力案件增加30%以上,美國醫(yī)院收治受槍擊兒童數(shù)量激增。2021年美國共有44750人死于槍支暴力,其中1533人為17歲以下青少年和兒童;40359人在槍支暴力中受傷,其中4107人為17歲以下青少年和兒童。最近一次震驚世界的校園槍擊案發(fā)生在美國當?shù)貢r間5月24日,導致得克薩斯州烏瓦爾德市一所小學包括19名兒童在內的21人死亡。槍擊事件的嫌疑人是該市一名18歲的高中生,他在槍擊事件中被警方擊斃。校園是兒童成長發(fā)展的關鍵場所,美國卻不能保證兒童最基本的生命安全。
美國兒童貧困問題更是觸目驚心。因為受到新冠肺炎疫情的嚴重影響,很多父母失去了工作。如今,相當于全美兒童18%的1300萬兒童生活在貧困之中,有的州兒童貧困率甚至高達25%。其中,黑色人種、西班牙裔兒童和生活在鄉(xiāng)村的兒童受到了不成比例的影響。貧困會增加兒童經歷行為、社會、情感和健康方面的挑戰(zhàn)。兒童貧困還削弱了年輕學生在校期間的學習能力,使他們的學業(yè)成績下滑,有的學生甚至因此不能完成高中學業(yè)。這些兒童接受教育的權利實際上被無情地剝奪了。
非洲裔美國人、西班牙裔美國人和美國原住民兒童還面臨著嚴重歧視。脫離家庭和社區(qū)環(huán)境的土著兒童人數(shù)相對于其他兒童不成比例地高。一旦脫離自己生活的家庭和社區(qū)環(huán)境,這些兒童經常遭受心理、經濟及文化等方面的危害。低收入社區(qū)的學校往往比較為富裕地區(qū)的學校資源少、資金少,這些地方的老師最缺乏教學和指導學生的經驗。非洲裔美國人和西班牙裔學生高中輟學率居高不下。從事農業(yè)勞動的西班牙裔兒童的學校輟學率是全國平均水平的四倍。非洲裔美國人在包括教育的社會指標中所占地位仍然不成比例地偏低。少年司法系統(tǒng)內也存在種族差異對待的情況,在校逮捕或提交刑事司法系統(tǒng)的少數(shù)族裔青少年的比例過高?!都~約時報》作家愛德華多·波特在《美國毒藥:種族敵意如何摧毀了我們的承諾?》一書中指出,令人擔憂的美國社會福利制度充滿了種族主義政治色彩,一些美國人堅決不愿意將自己繳納的稅金用到少數(shù)族裔或移民的身上。
美國在兒童權利保護方面的負面清單還很長。比如,美國仍舊允許體罰兒童,美國是全世界高收入國家中唯一不給孕后婦女提供帶薪產假的國家,美國國內兒童色情和童妓問題猖獗等等——稚子何辜!看看這些權利被侵犯的孩子,有良知的人們不禁要向“人權燈塔國”發(fā)出痛心之問:美國兒童的所謂“人權”究竟在哪里?
(作者:張偉,系北京市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研究中心研究員、中國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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