繼今年3月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執(zhí)行院長張永和教授在聯合國人權理事會第52屆會大會發(fā)言呼吁美國盡快批準《兒童權利公約》。人權研究院“一帶一路國別人權狀況評估中心”主任廖予含10月5日在第54屆人權理事會線上發(fā)言,吁請聯合國在所有決策的全過程中貫徹婦女參與和性別關注。
針對《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的后續(xù)行動和執(zhí)行情況,廖予含主任提出,《維也納宣言和行動綱領》強調應將婦女的平等地位和婦女人權納入聯合國全系統(tǒng)活動的主流,在聯合國所有決策的全過程中貫徹婦女參與和性別視角。近年在人權理事會的特別程序與條約機構中婦女整體參與數量與程度有所增長,但仍應注意以下問題:第一,人權理事會部分特別程序中婦女的參與不足,例如有關虐待、言論自由、種族歧視、健康權的專題任務,以及大部分的國別任務。目前,仍然有9個特別程序從未由女性擔任過領導角色。此外,在部分條約機構中也仍然存在性別不平衡的情況。第二,除了數量上的進步,更應關注數量增長是否由決策機制中的系統(tǒng)性、結構性變化引起。要使婦女能夠真實、充分地在理事會的工作中發(fā)揮有意義的作用,而非被膚淺化為數量上的“平衡”。第三,應當將性別視角全面融入聯合國全體系的發(fā)展決策與規(guī)劃當中。2030年可持續(xù)發(fā)展目標期限迫近,SDG5性別平等的目標并沒有取得明顯進展,需要著重考慮性別與貧困、氣候變化、糧食安全、衛(wèi)生健康等議題的交叉影響。
與此同時,在第54屆大會期間,人權研究院“特殊群體權益保障研究中心”主任趙樹坤教授和“人權與外交中心”主任譚堾垿向聯合國人權理事會提交書面意見,督促世界各國及聯合國落實人權保障承諾,呼吁推進女性在自己職位上的實質性影響力發(fā)揮,加大對人權機制中男性群體的性別平等、反歧視等的人權教育。
據悉,這是西南政法大學人權研究院今年積極參與“全球人權治理”計劃系列的部分工作。
(譚堾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