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來自世界各地的人權聲音正在日內(nèi)瓦萬國宮中聚集,這是一場囊括所有聯(lián)合國成員國的“盛會”——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普遍定期審議(Universal Periodic Review, UPR)。普遍定期審議又稱國別人權審議,是一個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的獨特程序,其最終目標是改善各國的人權狀況,并設法解決在任何地方發(fā)生的侵犯人權事件。國別人權審議要求每個聯(lián)合國會員國每四年半對其人權記錄進行一次同行審議。
1月23日,我國將參加第四輪國別人權審議工作組會議。值此之際,我們誠摯邀請每一位關注或想要關注人權議題與人權事業(yè)發(fā)展的讀者與我們一同關注國別人權審議機制的相關動態(tài)。請收下這份快問快答吧!
Q1國別人權審議是什么?
國別人權審議是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的一項獨特工作機制,根據(jù)2006年聯(lián)合國大會第60/251號決議第5(e)段設立。該機制在尊重所有國家的基礎上,采取確保普遍和平等對待的方式,在客觀基礎上定期對每個國家履行人權義務和承諾的情況進行審議。在這個意義上,它不是特權國家打人權輿論戰(zhàn)的工具,而是具有普遍性的“全球人權盤點”。
Q2國別人權審議建立的初衷?
國別人權審議機制源于對全球人權狀況的關切。它最終目標是改善每個國家的人權狀況,并對全世界人民產(chǎn)生顯著影響。為達到這個目標,它不僅僅一視同仁地評估各國的人權記錄,處理在任何地方發(fā)生的侵犯人權事件,并為各國提供技術援助,以加強其有效處理人權問題的能力,更關切各國在人權方面的成功實踐,為各國提供機會展示其為改善人權狀況而制定的行動方案——它不僅是一場各國共同面臨的“考核”,更是一個獨一無二的人權實踐“展臺”。
Q3如何進行國別人權審議?
國別人權審議機制以四年半為一個周期,每輪分階段審議所有聯(lián)合國成員國,目前已進行三輪審議,正在進行第四輪審議(2022年-2027年)。審議工作由人權理事會國別人權審議工作組主持,依據(jù)相關文件,通過受審議國家與其他聯(lián)合國成員國之間的互動討論,對各國遵守人權義務的程度進行評估。任何聯(lián)合國成員國都可以參與到與接受審議國家的討論與對話之中。此外,由三個國家為一組的“三國小組”(troikas)將擔任報告員,協(xié)助開展每個國家的審議工作,確?;訉υ捘軌蛴袟l不紊地進行。
Q4國別人權審議審什么?
審議人權狀況將依據(jù)(1)國家報告;(2)利益攸關方就國家人權狀況所提交的資料;與(3)聯(lián)合國人權高專辦根據(jù)聯(lián)合國相關文件所匯編的資料。
在第四輪審議中,我國的國家報告重點介紹了中國各領域人權進展、第三輪審議所接受建議落實情況及面臨的挑戰(zhàn)和未來工作目標,并根據(jù)“一國兩制”原則,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qū)政府分別撰寫報告第五、第六部分。此外,162個利益攸關方就中國人權狀況提交材料,若干條約機構和特別程序負責人對中國人權狀況的關切和建議被匯編入人權高專辦的報告資料,以上材料涉及三個方面:(1)國際義務的范圍以及與人權機制的合作;(2)國家人權框架;(3)促進和保護人權。
Q5國別人權審議只是“說說而已”?
雖然國別人權審議通過的報告并非具有約束力的法律文件,但審議結果并不只是“說說而已”。審議過程本身就是為了推動改善各國的人權狀況,人權理事會在面對不合作的會員國時也可以采取一系列具體措施,以加強對人權問題的監(jiān)督和促進改善。如:設立專門委員會,以進一步調(diào)查和監(jiān)督問題嚴重的國家,向國際社會提供更全面的信息。此外,人權理事會還可以通過向不合作的國家施加壓力,促使其合作并采取實際行動來改善人權狀況,通過提出建議、提供技術援助、進行對話等方式促使國家履行其人權承諾。
人權的發(fā)展與全世界人民息息相關,讓我們共同關注國別人權審議,共同推動世界人權的進步!滿懷期待,順致冬安。
參考資料:
[1] 聯(lián)合國人權高專辦官網(wǎng)資料。
[2] 毛俊響:《從國別審議到國別人權審議:趨向公正的國際人權機制》,載《人權》2021年第3期。
[3] 毛俊響等:《聯(lián)合國人權理事會:歷史、機制與實踐》,五洲傳播出版社,202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