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期,法國南部城市尼姆市、貝濟耶市等多地紛紛宣布針對青少年群體實施宵禁。這既反映出法國部分地區(qū)治安環(huán)境惡化,也折射出更深層次的社會問題。此外,宵禁的有效性、合理性引發(fā)了法國社會的廣泛討論。
據法國媒體報道,今年年初,法國南部加爾省尼姆市皮塞溫街區(qū)的廣場發(fā)生槍擊事件,附近一棟建筑的墻壁和電梯門上發(fā)現了彈痕。隨后,一名19歲男子的尸體在附近村莊里被發(fā)現,尸體布滿彈孔并被部分燒焦。這一案件被指與毒品交易有關。
到今年夏季,鑒于毒品暴力犯罪活動持續(xù)升級并不斷造成人員傷亡,尼姆市自7月21日晚間起,對16歲以下無陪伴未成年人實施宵禁。尼姆市宣布,在受販毒和暴力事件影響的6個街區(qū),16歲以下未成年人在21時至次日6時之間不得單獨外出。據悉,該市安排了約60名警察來執(zhí)行宵禁政策,以“終結這一連串的暴力事件”。
與此同時,伊夫林省的塞納河畔特列勒市則因破壞公共財物和盜竊案件頻發(fā),宣布對18歲以下人員實施從夜間11點至次日凌晨5點的宵禁。據報道,宵禁實施后,該市警察逮捕了部分違反該政策的青少年。
從去年開始,法國南部城市貝濟耶就開始對13歲以下青少年實施宵禁。不遵守宵禁規(guī)定的年輕人可能會被帶到警察局或被遣送回家,父母也可能面臨起訴。貝濟耶市長羅伯特·梅納爾表示:“當10歲的孩子凌晨兩點在街上玩耍時,除了惡作劇什么也不會做。”
實施宵禁后的地區(qū)治安形勢有所改善,這一政策因此受到一些人歡迎。塞納河畔特列勒市市長塞德里克·阿翁表示,“城市變得非常安靜,家長們更加謹慎了,他們不想被看作是不負責任的父母”。一名該市市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說,“此前,當一些青少年凌晨兩點還在外面游蕩時,他們的父母會說沒有問題,可在孩子惹事后,他們又不愿承擔責任”。
尼姆市一位市民在接受媒體采訪時稱,“我們在晚上再也聽不到槍聲了,外面的孩子也少了”。但她仍擔心,短暫的寧靜是因為很多人選擇在暑期外出度假,而不是因為警方加強了執(zhí)法,“九月份時再看看,不安全的情況會不會再次出現”。
但在一些城市,宵禁實施后,暴力事件仍在發(fā)生。7月19日夜間,貝濟耶市消防員接到火警后趕赴現場,不料卻落入了“伏擊圈”,歹徒使用煙花彈襲擊消防員時,引發(fā)了居民樓火災,所幸未造成人員傷亡。貝濟耶市警察局長表示:“這不是偶發(fā)的街頭暴力,而是一場以挑釁國家為目標、有意謀劃的事件。”
在另一座實施宵禁的城市利摩日,警方與數百名戴著頭套、持有武器的人員爆發(fā)沖突。市長隆貝爾蒂稱,從目前來看,宵禁的效果不佳。他認為,如果沒有足夠的警力來執(zhí)行,那么該措施就毫無意義。
塞納河畔特列勒市警察局長安東尼·魯埃坦言,宵禁政策存在一定的局限性,一些僅被處以罰款的未成年人,并沒有受到足夠懲罰,又回來繼續(xù)破壞和盜竊。“處罰過輕導致政策效果打折扣。”維萊克雷納市長帕特里克·法西稱,自今年夏季以來,該市已針對約40起違反宵禁規(guī)定的行為進行了罰款,但他對司法處理的遲緩感到遺憾,認為從發(fā)現問題到執(zhí)行罰款的耗時太長。羅訥河口省萊佩訥米拉博市市長米歇爾·阿米爾表示,“宵禁措施的效果很難量化,它主要是一種心理上的作用”。
此間分析認為,短期的宵禁政策“治標不治本”。蒙彼利埃律師協(xié)會的律師索菲·馬扎斯在接受采訪時表示,市長職權范圍內可以實施的宵禁措施,原則上是臨時的、例外的措施。她補充說,當前各地實施宵禁的理由都是試圖阻止與毒品販運相關的犯罪,而毒品犯罪不是一個市長能解決的問題,“這是一個國家層面的問題”。
專門研究青少年犯罪的社會學家托馬斯·索瓦德認為,缺乏發(fā)展前景、在學校遇到困難等多種因素導致青少年難以進入就業(yè)市場,最終走上犯罪的道路。從事犯罪社會學和安全政策研究的洛朗·穆基耶利表示,毒販之所以容易拉攏青少年參與販毒,是因為一些貧困街區(qū)里有很多很早就輟學、沒有文憑的青少年,他們將參與販毒視為改善生活的一種出路。
“對未成年人實施宵禁,不是一種解決問題的有效方式。”法國人權聯盟主席娜塔莉·特伊奧表示,政府還可以通過提供諸如育兒支持等方式,來幫助家長改善經濟狀況。她呼吁研究更好的教育措施,而非簡單實施“壓制性”的禁令。